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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强模范等先进推荐公示

发布日期: 2019- 04- 30 14: 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残联 字体:[ ]

 

    根据省残联《关于做好浙江省自强模范暨扶残助残先进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残联发〔2019〕18号),按照评选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经有关单位推选,绍兴市残联党组研究及审核,对拟推荐上报的“浙江省自强模范”、“浙江省助残先进集体”“浙江省助残先进个人”参评对象予以公示:

    一、评选条件

    严格执行《残疾人保障法》等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助残公益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满足残疾人生活、学习、就业、社会参与等需求,受到残疾人广泛信赖。

    二、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见附件)

    三、公示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本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来信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四、公示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在反映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公示日期

    2019年4月29日至5月7日。

    六、公示联系和受理方式:

    联系部门: 绍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电话:  0575-88375031

    通信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东光路127号

    邮政编码: 3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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