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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具,让生活、梦想、交流、出行“不再障碍”

发布日期: 2021- 02- 20 14: 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残联 字体:[ ]

人工耳蜗帮助听障儿童喊出第一声妈妈;盲人智能眼镜帮助残疾学生完成学业;电动轮椅帮助残疾人第一次“走”起来……越城区残联积极开展辅助器具适配工作,得到残疾人朋友积极响应和社会广泛关注。

人工耳蜗

人工耳蜗是一种电子装置,有体外言语处理器将声音转换为一定编码形式的电信号,通过植入体内的电极系统直接兴奋听神经来恢复或重建聋人的听觉功能。政策针对0-6周岁有康复意愿和康复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

母亲阿雅(化名):女儿拉拉出生后被诊断为极重度耳聋,我们自费做了人工耳蜗,当外机开启的一刹那,拉拉哭了,我们也哭了。终于她和其他孩子一样能听到声音了,手术完成后的两年中,我们在康复中心进行康复治疗,现在她能够开口说话、唱歌,我们觉得是值得的。

盲人智能眼镜

盲人智能眼镜适用于一、二级盲人的智能感知设备,模拟人眼将视觉转化为听觉,实时避障、便利出行、智能识别、精确导航。

学生小亮(化名):我是一名盲校的高三学生,从小因为视网膜病变没有了光明。我在生活、读书上有很多障碍要跨越,好在辅助器设备天使眼盲人智能眼镜,能帮我在线识别文字,甚至实时辨别颜色,外出时还能帮我识别人民币,逐渐拉近与明眼人的距离。

室内型电动轮椅

室内型电动轮椅适用于需借助轮椅生活、不具备使用手动轮椅能力、经评估有单手能够操控轮椅控制器、无认知障碍的四肢瘫等重度肢体残疾人。

母亲芳芳(化名):

我们家大宝是先天性脑瘫,从小到大他都没有站起来过,更不会走路,总是轮椅不离身。2020年4月,我们向区残联申请了电动轮椅,自此以后他可以开着这个轮椅去看外面的世界,像别的孩子一样到处跑来跑去。

政策解读

一、辅助器具

1、具有越城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0—17周岁残疾儿童少年、年满18周岁的在校残疾学生和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在辅助器具使用年限内可免费配置《大额补贴目录》内的基本型辅助器具1件;购买《小额补贴目录》内的基本型辅助器具,按所购买辅助器具对应补贴标准给予补贴,所购辅助器具价格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价格给予补贴。本款服务,可以同时补助《大额补贴目录》和《小额补贴目录》中的辅助器具各1件。

2、具有越城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但不在前款所列范围内的残疾人,购买《大额补贴目录》内的基本型辅助器具,可以按照政府招标价格在使用年限内自费购买1件;购买《小额补贴目录》内的基本型辅助器具,按所购买辅助器具对应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所购辅助器具价格低于补贴标准50%的,按实际价格给予补贴。本款服务对象,在同一年度内不得同时享受实物配发和货币补贴形式。3、符合实物配发条件的在同一年度内只可配发《大额补贴目录》中的1种辅助器具。符合货币补贴条件的每年在总额人民币300元范围内可以享受《小额补贴目录》中的多种辅助器具。同一类辅助器具在使用年限内不得重复享受。

二、人工耳蜗手术政策

对具有适应指征的听力残疾儿童(具有越城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每人免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1 台,并给予12000 元的手术等费用补贴。对未享受免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自行接受人工耳蜗植入的残疾儿童购置人工耳蜗,给予一次性补贴70000元。对已安装人工耳蜗8年以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残疾儿童(安装时0-18周岁)升级体外处理机,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0元。

若有申请辅具的需求,请联系越城区残联0575-89117710。

来源:今日越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