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诸暨市妇幼保健院等两家机构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经机构申报、县级残联初审,市残联会同有关部门及专家组织评估,拟确定诸暨市妇幼保健院、新昌县星思培孤独症儿童康复指导中心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
现按规定进行公告,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10日前反馈至绍兴市残联康复部,反馈电话:0575-88375016。
拟确定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情况:
区、县(市) | 机构名称 | 机构性质 | 拟定项目 | 备注 |
诸暨市 | 诸暨市妇幼保健院 | 公立医疗机构 | 肢体康复(含脑瘫) | |
新昌县 | 新昌县星思培孤独症儿童康复指导中心 | 民非机构 | 智力康复、孤独症康复 |
绍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