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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绍兴市本级及越城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4- 12- 20 15: 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残联 字体:[ ]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是每个单位的法律义务,全社会用人单位都应积极吸纳残疾人就业。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浙江省促进就业条例》等,经绍兴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市本级及越城区共有715家单位于2023年安置了残疾人就业。经研究,现对相关情况予以公示(详情请见附件)。表中未列出的市本级及越城区的用人单位为未安排或未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附件:2024年度绍兴市本级及越城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情况公示.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