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请注意!这些新规从11月起实施
该法总结全民普法40年实践经验,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立法。该法共七章六十五条,明确了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
该法第二十四条明确,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根据老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需求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对老年人、残疾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条件具备的同步采取语音、大字、盲文、手语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方式。
该法第二十七条强调,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法学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自11月1日起施行 该法在预防与应急准备方面,明确国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源头管理,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减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国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在监测预警方面,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体系等。 该法明确,国家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需要及时就医的伤病人员等群体给予特殊、优先保护。对因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保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