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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温情破局维权困境——残疾人交通事故维权案办案实录

发布日期: 2026- 07- 30 17: 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组宣部 字体:[ ]

近日,残疾人朱先生专程致谢,为暖心高效的助残法律援助律师送上锦旗,用真挚谢意见证司法温情与服务温度。本案是基层法援落实“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生动实践,变“坐堂办件”为上门服务,破解维权最后一公里难题,以扎实取证破除残疾人无误工费认知误区,联动双维权路径助残惠民。

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师赵江峰来到朱先生家中,接受了朱先生早早准备好的“谢礼”。朱先生说:“这个锦旗我早就准备好了,但是我嘴笨,之前一直说要拿“谢礼”去感谢赵律师反而产生了误解,后面总算说清了是要送锦旗给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赵律师才肯接受,又说我腿脚不方便不用专程上门送锦旗,现在反而特意又往我这多跑了一趟还要帮我拿到法律援助中心,我的心里真是又要过意不去了。”

基本案情

朱先生家庭属典型“多重弱势”结构:小时候因小儿麻痹症而落下脚疾,配偶同为残疾人无劳动能力,家中尚有高龄体弱父母需赡养,朱先生同时经营烟草零售小店、手工扎制民俗祭祀纸筒两份工作维持生计。2025年1月10日,朱先生驾驶残疾人专用车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案外人负事故全部责任,朱先生本人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朱先生行动受限,维权陷入“出行难、举证难、沟通难”的三重困境。

2025年5月19日,朱先生向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援中心在审查了朱先生提交的材料后,认为该案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法律援助事项,且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故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浙江朋成律师事务所赵江峰律师承办此案。

援助过程及结果

援助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受援人,得知其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当即决定上门办理援助手续。走访中发现受援人家庭情况特殊,为此援助律师多趟往返,全程协助受援人梳理、准备诉讼材料。

案件推进期间,残联通知受援人申领意外伤残保险理赔,援助律师按要求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后,主动将相关材料和复印件送至其住所协助提交,免除其奔波之苦。

庭审阶段,对方当事人抗辩称“残疾人不存在误工损失”、“涉案店铺营业执照系代办、无实际经营”,试图减免赔偿责任。援助律师针对性开展取证工作:多次上门实地拍摄受援人工作时状态、店铺经营现状、协助调取事故前后经营流水、核实商事主体登记信息,同时就事实认定问题与承办法官反复沟通,最终法院采纳我方主张,支持了受援人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援助律师继续跟踪推进,受援人朱先生最终收到了交通事故的全部赔偿款。

本案实质性化解了受援人家庭的“急难愁盼”。受援人从最初的“维权无门”到最终“权益落袋”,深感法律援助的司法温情,对办案过程高度认可,案件未结案便悄悄定制锦旗,结案后多次与援助律师联系表达感谢,终于将锦旗送至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致谢,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